加入收藏 |

网站标志

顶部横幅本站广告

 

当前位置:中华艺术网 >> 非遗 >> 浏览文章

 

民间力量是非遗保护主体


来源:中华艺术网   作者:佚名   时间:2015年06月12日

  

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,非遗生产性保护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保护工作也进入良性循环和活态传承阶段。许多地方非遗保护的实践表明,突出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,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,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,才能有效地把非遗保护工作深入扎实地向前推进。

近年来,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创新保护方式,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,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及民间团体的作用,通过在城镇街区、乡村边寨、校园广场等举办各具特色的活动,让人们亲身感受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。

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方面,勇于创新,树立“抓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”的理念,使传承保护和利用相互促进、相辅相长;树立“抓文化遗产保护就是抓文化民生”的理念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;另外,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多元投资的方针,强化本土民众对特定地域传统文化遗产的热爱和眷恋,增强他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。

 同时,既要明晰“为了什么保护”,不能打着“保护”的旗子将文化遗产简单地当做商品、资源经营,也要解决“应该由谁保护”的问题。“孤举者难起,众行者易趋。”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民间,长期服务于大众,重点应由民间保护、由民间传承,这才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规律。湘西自治州,通过形式多样的非遗展演,以开放的姿态向人民大众敞开大门,让人们不但能分享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,而且在开放式的保护中参与传承保护活动,重新认识遗产价值,这些做法值得提倡。

发挥好民间非遗保护传承作用,还能有效化解城镇化进程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。有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,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逐渐消失。各地应搞好规划,确保历史文脉的传承,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,创新非遗传承和保护手段,结合当地的人文环境及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规划。

 

发表评论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收藏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

【中华艺术网】版权与免责声明:
一 、凡本站注明“文章来源:中华艺术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本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在下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“文章来源:中华艺术网”。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二、本站转载的内容,本站出于非商业性的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文、图涉及版权或者其他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站联系。

上一篇: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全面竣工
下一篇:江南十三水乡古镇启动联合申遗

网友评论

 以下是对 [民间力量是非遗保护主体] 的评论,总共:0条评论

 

 
 

图片新闻

 
  • 金吉儿受邀参加中国西藏古珠及艺
  • 新杂技《涿鹿之战》亮相北京天桥
  • 3D秦腔电影《三滴血》以创新致敬
  • 《雷雨》开启北京人艺建院七十周
 
 
 

最近更新

 
 
 

作品推荐

 

 

版权所有:中华艺术网
荣获文化艺术行业核心新闻价值奖
投稿:850868272@qq.com 联系:QQ:850868272
工信部备案号: 京ICP备07032534号-5
媒体邀约:13911805686